打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本报通讯员 周建霞
近日,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5号的原开滦矿务局大楼喜迎八方宾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暨天津众和金融消保中心揭牌仪式在这里举行。
参加活动的有金融监管、法院、司法行政、证监、教育、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多家银行、保险公司的代表。
在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宇龙为天津市众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众和金融消保中心)揭牌,标志着天津金融领域纠纷化解开启新篇章。
公开资料显示,众合金融消保中心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登记备案,以专业第三方立场帮助消费者分析问题、化解矛盾,按照金融矛盾纠纷系统治理、全流程治理、溯源治理的“大消保”理念,开展金融纠纷调解、风险监测分析、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保研究工作。
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负责人,天津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贾晶磊介绍说,众和金融消保中心通过构建金融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实现纠纷受理、调解、签约、司法确认全链条闭环管理,真正打通金融消费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金融市场深入发展、金融科技快速迭代,金融产品及服务形态持续创新,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和行为模式也在发生改变,保护其合法权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振平说:“建立专业的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公正的解决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中心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天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袁红丽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在金融消费领域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
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红提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司法监管协同治理机制和完善金融诉调对接机制,探索适用“示范案例+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力求判决一案解决一片,促进金融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揭牌仪式后,与会嘉宾围绕“金融领域纠纷化解的难点与对策”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与展望”两个议题展开讨论,亮观点、提建议。
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文清分享了工作中遇到的“被保险人的身份认定”难题;天津市仲裁委金融仲裁中心主任孙淑宇介绍了常见问题。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牛卫锋表示,为做好金融审判工作,该院持续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着力构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全面式受理、全方位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新路径。
“法院探索保障保险纠纷立审执一体化处理机制,开展要素式审判,形成了推荐性的统一起诉书模板、证据目录和裁判文书标准化参考样式。”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蒋磊提出,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众和金融消保中心的协作,妥善推动相关纠纷的处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主任赖恽的观点得到与会嘉宾的掌声。他认为:“从工作角度出发,应当提请立法机构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有一定资质的调解组织签订的调解协议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分别从一般性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心理分析及律师参与调解等角度,探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未来发展方向。
天津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打造“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的天津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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